香港前特首梁振英妻子梁唐青儀疑因未還信用卡,昨日(9日)遭信用卡公司美國運通上訴區域法院,追討約9.3萬港元本金及欠款利息。
據上訴狀,涉事債項理應于今年4月底支付,信用卡公司曾于5月初向梁唐青儀發律師信追債,但對方沒有回復或還款。
梁太稱已還款
梁太傍晚回復媒體時稱,在5月前已收到要求還款信件,但未列明具體還款金額,與對方多番溝通后,上月中已清還欠款。
但上周她再次收到對方來信,指尚欠數千元未繳。不過她前一天已還款,不明白為何遭上訴追討,估計可能是早前取消部分戶口的自動轉賬支付服務,引起誤會。
欠款罰息35.34%
申索人為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(American Express International Inc.),答辯人則為梁唐青儀。
上訴狀指,根據合約條款,答辯人所持的一張美國運通信用卡,欠款罰息為年利率35.34%。至今年4月28日,該信用卡欠款額為93155.41港元。
申索人多次要求被告還款,包括于5月4日發出律師信,但答辯人仍沒有償還上述欠款,遂上訴區域法院追討本金,以及今年4月29日起計算的逾期罰款